GammaZakka 退貨退款政策


一、退貨申請期限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翌日起 七日內之鑑賞期(含例假日)。
但 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商品僅可進行檢視、比對、確認之行為,若經拆封試用、損壞或缺件,即不符合退貨條件。


二、退貨受理條件
退貨商品須符合以下條件,否則恕無法辦理:
商品本體、附件、贈品、包裝、說明書、保證書等皆須 保持完整。
商品外盒包裝視為商品一部分(含封膜、封條、吊牌、貼紙、內襯等),退回時 不得破損或書寫文字。
商品須保持未經使用、未下水、未洗滌、未組裝、未食用等形態。
需附上原購買發票或購買證明。
若經判定商品已使用、髒污、氣味殘留、損傷或缺件,將無法核准退貨。


三、退款流程
本店於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符合條件後,將於 7個工作日內 辦理退款。
退款方式依原支付流程退回(信用卡取消授權、轉帳、電子支付等)。
若退貨因個人因素(包含但不限於尺寸不合、個人喜好、或商品與想像中不符等因素)導致,買方需自行承擔退回運費。若商品有瑕疵或寄錯,運費將由本店全額負擔。


四、無法退換貨之情形
以下情形恕不受理退貨:
已超過7日鑑賞期。
商品已開封或使用。
個人衛生用品(包含但不限於毛巾或內衣褲等商品)或食品類,因衛生考量一經拆封不接受退貨。
客製化或代購商品。
活動贈品或加價購商品未隨主商品一同退回。